文學並不像科學那樣,有著明確的特徵等來加以分類,而是用一個能去解釋、概括這種寫作風格的名詞來做分類。不像科學上,有著一定的自由性,能夠隨著自己的想法去做定義;文學上的分類是要能夠明確的敘述出內容物的大標題,能夠讓人馬上知道內容物為合。
打個比方,文學上的分類有現代詩、網路文學、兒童文學;或者依內容也可以分為自然文學、旅遊文學等,都是一看就能知道這是什麼類型。但是像生物上的分類,截肢動物門、多足亞門、甲殼亞門等,難以令人馬上理解其內容物,便是充滿了自明的定義,好像只有命名分類者才能夠馬上理解這是什麼東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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